法定審計

根據香港公司法例(第622章)規定,每間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均需要編製周年財務報表,並交由執業會計師進行審計。

我們的審計小組在遵循獨立原則的前提下,為企業提供符合核數準則的法定審計報告,並對企業的財務報表及會計記錄的真實性、公允性及會計處理方法連貫性,發表審計意見。

我們認為審計不只是針對財務資料的審核,更應該關注財務資料背後對企業業務的關聯和影響,從而找出問題的癥結,提出並實行解決方案。我們期望憑藉多年來積累對各行業的審計經驗,結合核數準則,為企業提供高品質、有效率的服務。